江宁宋墅石刻抬升工程
宋墅南朝失考墓石刻,位于江宁县上坊乡西南宋墅村,墓已平,仅存神道石柱一,柱础一,东西向对立。西柱保存尚好,柱身下部及柱础均陷土中,现据其造型、风格而定为南朝石刻。1988 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根据文物保护单位要求,做到以下三点要求1、不改变石刻原有表观,保持石刻原有布局,并维持石刻表观状,防止自然环境对其外部进一步损伤,并将石刻抬升4.2米,以便观赏。2、不改变石刻群原有空间格局,保持石刻群原有平面空间格局不变,不改变原有的布局,保持石刻原所在位置,保持石刻间相对位置不变,并维持石刻表观现状。3,垫石之间缝隙与柱础开裂缝隙应保持原状,不能用灌浆料填实固结。